"FDA"是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英文縮寫,英文全稱為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它是由美國國會即聯邦政府授權,專門從事食品與藥品管理的最高執法機關。 FDA是一個由醫生、律師、微生物學家、藥理學家、化學家和統計學家等專業人事組成的致力於保護、促進和提高美國國民健康的政府衛生管制的監控機構。 FDA必須確保美國市場上所有的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具對人體是安全而有效的。 在美國境外生產的食品、保健品、添加劑上市,無需經過FDA批准,只要在上市前為FDA登記入關檢驗即可,一般幾周到幾個月不等,費用幾千到3萬美元。但FDA要求廠家保證食品的衛生安全標準,並進行不定期抽查,如不符合標準,可以從市場中取締。而藥品上市,必須經過FDA批准,其申請新藥批准的過程是極其複雜而又非常嚴格。
FDA申辦形式 1. 食品類(FOOD):指的是普通食品,除衛生檢驗外還需要製作營養標籤。飲料和罐頭食品還需辦理FCE(工廠註冊)、SID(產品註冊)。 2. 健康食品(HEALTH FOOD):又稱功能食品,除達到普通食品的進口標準外,還需具有改善人體機能的功效,但需要做營養標籤。 3. 營養補充劑(DIETARY SUPPLEMENT):包括氨基酸、微量元素、維他命、礦物質及中草藥類,依據FDA法規製作,它能夠在藥品說明書、包裝、標籤上體現中醫藥、保健品改善人體機能,預防疾病的作用。 FDA對於組成成份的說明及外包裝和標籤有嚴格的要求。 4. 非處方用藥(OTC):不需做新藥論證,但需提供充分材料,依法規認定有效成分。在達到FDA各項非處方用藥的要求,並獲得美國藥口品登記號(NDC)後可以在美國市場上以藥品定位銷售。 5. 化妝品(COSMETIC):指以擦、倒、灑、噴、導入或其他方式用於人體及其任何部位,以達到清潔、保健、美化、治療或改變容貌作用的物品。 6. 中草藥外用藥物:由純天然植物或提取物組成,以外用不著劑型如貼劑、洗劑、栓劑等形式作用於人體,起到保健治療作用的產品。 7. GMP認證:國內的西藥原料藥要想合法進入美國市場,必須向美國FDA申請GMP認證。 美國GMP的認證也是產品走向國際市場的“通行證”。需經歷兩個階段: (1)編寫DMF(DRUG MASTER FILE)並向美國FDA呈報,取得了DMF登記號。 (2)美國FDA官員實地檢查並進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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