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A(香港认证) 根据香港电气产品(安全)规例,家用电器产品被分成“指定产品”和“非指定品”两类。指定产品包括插头、适配接头、灯座、软电线、拖板及无排气管储水式热水器,这类产品除“基本安全规格外,必须符合“特定安全规格”。除上述6种特定产品外的其他家用电器均属“非指定产品”,仅需符合“基本安全规格”即可。符合安全规例的产品在出售前,均须获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可被接纳“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的文件有“由产品制造商签发自我声明,由“认可制造商”签发的证书及测试报告,声明/证书所依据的标准均为IEC最新标准,认可制造商是指其实验室已为机电工程署所认可。且其ISO9002的质量管理已建立并已经过认可的制造商。香港机电署所接受的“认可核证团体”名列可在香港机电工程署网页上查询(www.emsd.gov.hk)。
此外,鉴于环保节能是目前家电的主流,香港亦指定了香港能源效益标签计划(EELS)。该计划同其他国家/地区的EELS类似,旨在促进更多消费者意识到节能与环保的重要性,刺激节能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以最终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香港的EELS目前仍是自愿参与,但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及香港两家电力公司的协助,购买节能产品的用户往往会在家电上获得优惠。产品的经销商也往往会因此更倾向于销售节能产品。香港EELS计划自1995年推出以来包括了家用冰箱、房间空调器、洗衣机、紧凑型荧光灯及电干衣机。
根据该规例的规定,所有家庭电气产品均须符合"基本安全规格",以保护使用者免受电气产品引致的危险或因电气产品受到外来影响而引起的危险。
符合安全规例的产品在香港出售前,均须获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就订明产品而言,可被接纳"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的文件有:
1、由"认可核证团体"签发的证书或测试报告,这些测试报告或证书可以是: --CB测试证书及报告; --由获香港实验室认可计划或香港认可处审定的组织发出的经批准的证书或测试报告; --由与香港实验室认可计划或香港认可处订有互相认可协议的团体所认可的组织颁发的测试报和签署证明书。
2、“认可制造商”签发的符合标准声明:相关格式最好参照ISO/IEC指南22:1982 《制造商提出符合标准或其他技术规格生命的资料》。 对于订明产品,除了需具备上述文件的一种,也可以提供产品制造商发出的符合标准声明作为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声明/证书所依据的标准均为IEC最新标准。 证书或者报告如被认为可以说明某电器产品使用相关的安全标准,即予以接受为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 认可制造商是指其实验室已为机电工程署认可,且其ISO9002的质量管理已建立且已经过认可的制造商。香港机电工程署接受的"认可核证团体"名列可在香港机电工程署网页上查询:www.emsd.gov.hk,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BTIHEA)在2002年8月成为香港机电工程署认可核证团体之一。
3、申请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的流程 下面为如何申请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方法流程
依据以上所描述的流程,制造商可以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方式来获得产品进入香港市场的"通行证"。
4、安全标签
5、有关能耗方面的要求 5.1 香港的能源效益标签计划(EELS) 另外,鉴于环保节能是目前家电的主流,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产品的节能效果和程度作出了规定,香港亦不另外,制定了香港能源效益标签计划(EELS)。该计划同其它国家/地区的EELS类似,旨在促使更多消费者意识到节能和环保的重要性,刺激节能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以最终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香港的EELS目前仍是自愿参与的,但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及香港两家电力公司的协助,购买节能产品的用户往往会在用电上获得优惠。产品的经销商也往往会因此而更倾向于销售节能产品。香港EELS自1995年推出以来已包括了家用冰箱、房间空调器、洗衣机、紧凑型荧光灯、电干衣机、储水式电热水炉、电饭煲及抽湿机和三款办公室器材,包括影印机、多功能办公室设备及镭射打印机。此外,该计划亦扩展至汽油私家车。
5.2 能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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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的器具会贴上「级别式」能源标签。
已申请能源标签的产品均会接受测试,并按计划规定的耗电量及能效指标来评级。能源标签共分5级,第1级最具能源效益,第5级则较逊色。(左图的标签为第一级) 能源标签会提供以下资料:
· 每年耗电量 · 能源效益级别 · 其他有关资料,例如容量或表现数据
香港能耗标准基本采用国际标准,如ISO-5151:1994无风管式空调器和热泵的性能测试和指标;ISO 13253:1995 风管式空气调节器和风对风热泵的性能测试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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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讯设备的验证及标签规定
一、验证: 电讯管理局长负责订明技术规格,以规管在本港使用的电讯设备的基本效能;制定技术规格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电气安全、防止干扰及公共网络的接驳。经过测试并符合相关技术规格的电讯设备将获电讯管理局局长授予证书。不论供应商为谁,获验证的电讯设备均可在本港使用。 现时,电讯设备的验证要求分为“自愿验证计划”与“强制验证计划”两部分。
自愿验证计划 自愿验证适用于《电讯(电讯器具)(豁免领牌)令》下获豁免领牌的电讯设备,这些获豁免的设备大部分是顾客用作接驳公共电讯网络的有线设备(如电话及传真终端机)及无线电通讯设备(如移动电话及市内无线电话),以及其他小功率器件,包括无线咪,遥控器及某些无线电对讲机。
强制验证计划 被纳入强制验证计划的电讯设备必须先获验证,方能在本港使用。这些设备包括一些大功率无线电器具。使用这些器具一般受牌照管制。
二、标签:
在自愿验证计划下,设备供应商可在获验证的电讯设备上,以自愿方式,贴上电讯管理局局长订明格式的标签。标签目的是帮助市民识别符合相关技术规格的设备。 格式如下:
三、香港电讯管理局(OFTA)简介
香港电讯管理局(OFTA)在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成为一个独立政府部门, 是电讯管理局局长的行政机关。电讯管理局局长是负责监管电讯市场的法定人士。 电讯管理局按照以下施政方针制定工作目标 : 使香港成为商界公认世界一流的电讯中心 确保香港以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高质素的电讯服务 确保香港拥有高效率的电讯服务,足以媲美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下的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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