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在重審其限制有害物質的指令,並有望對RoHS指令進行調整,以使其更明了、更簡單,或許適用範圍也要更廣。向歐盟市場銷售電子產品的公司應該充分警惕到可能做出的公開修改。
歐盟委員會計劃重審全部的28條豁免項,並研究它們是否仍有存在的必要性,英國ERA Technology有限公司可靠性和故障分析負責人Chris Robertson表示。 “如何你依賴於現有的豁免項,那麼你可能需要考慮是否再次提交你的案例。”他指出。
靜待目前豁免項的研究結果也許是個好主意。例如,依賴於服務器帶鉛這個豁免項的公司應該對競爭對手是否開始從事RoHS兼容設計引起警覺。
“那意味著你不再處於有利位置,”Robertson指出,“如果某個豁免項只有幾個製造商需要,那麼歐盟委員會就很難證明這個豁免項是合理的。”
豁免過程本身也要接受審查。現在,一項豁免項請求在取得決定之前可能要花一到兩年的時間,設計鏈協會(DCA)高級副總裁Ken Stanvick指出。因此許多公司呼籲,在處理豁免項請求方面採用方便透明的申請過程和特定的時間窗口。
歐盟委員會還打算讓RoHS指令限制更多的有害物質,雖然目前為止還沒有透露是哪些物質。不過,業內人士認為阻燃劑DBDE、HBCDD和TBBPA以及砷將成為調整熱點。
如果委員會選擇新的物質,那麼將會確定最佳的限制體制。這可能是RoHS或其它立法,如化學條例範圍,Robertson指出。
另外,挪威有望在今年12月確定是否立法限制包括砷在內的18種物質,這一措施將影響到移動手機中使用的砷化鎵芯片。挪威目前還不是歐盟成員,但已經向歐盟委員會推薦在RoHS重審中考慮該國自己的限制措施。
丹麥支持在RoHS指令中包含更多種類的有害物質。但丹麥環境保護署RoHS執行負責人Torben Norlem拒絕透露這些物質的名稱。
“關鍵是現在的行業趨勢是逐漸淘汰有害物質,因此我們應該鼓勵人們向這一方向發展。”他指出。歐盟權威機構也有望對業界的主流要求做出響應——提高RoHS在歐洲的透明度與一致性。
各個成員國對指令的解釋各不相同,這給想要符合指令的公司帶來了不小的困難。審查人員計劃著眼於研究有問題的單詞,如對RoHS豁免項中的“大規模產業工具”的定義。然而,成員國沒有就這些工具的種類達成一致意見。另外一個有爭議的詞組是“投放市場”,它規定了由誰負責產品兼容性,但不通國家對此有不通的闡釋。
各個國家還會各自主觀地解釋軍用設備的組成內容、以及什麼是“固定安裝”。這兩者都不在RoHS指令範圍之內。
DCA的Stanvick舉例指出,不同的國家對炸彈探測器是否屬於軍用產品持有不同的意見。對什麼是“製成品”也存在不同的意見,製成品是RoHS涵蓋的一種產品分類。針對微處理器開發的半導體評估板則處於灰色區域,Stanvick指出。
“除非你想求助於歐盟法院,否則根本就沒有真正實用的解決之道。”他說。總之,業內人士要求委員會更好地定義哪些產品屬於或不屬於RoHS範疇。
審查權威機構Orgalime是一家位於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歐洲工業聯合會,它代表了約13萬家電子和機械技術公司。在針對該聯合會的評論中,引用了一個RoHS豁免例子——設計目的是用於車內安裝的收音機。然而在荷蘭,只有在汽車生產過程中安裝的車載收音機和導航系統才算豁免項。
代表製造業客戶的DCA要求委員會明確產品範圍。
範圍的明確與強制執行同樣重要,ERA的Robertson表示。目前各個國家的執行情況存在差異,主要是因為權威機構對RoHS的範圍沒有取得一致意見。 “你無法根據原始指令中的簡明詞語,來推斷出所有這些產品分類真正所指代的內容。”他說道。
這次RoHS重審還要確定是否在指令中包含醫療設備、監視和控制儀器(類別8和9)。委員會對這兩個類別沒有表示什麼意見,但業界普遍認為會包含這些設備。
同時,隨著供應鏈轉向無鉛部件,不屬於RoHS限制範圍的產業會發現想要購買到含鉛的產品將越來越困難。
“委員會面臨著包含類別8和9的壓力。”Robertson說,“最大的問題是:他們會對哪些產品進行豁免。”除了類別8和9之外,仍然有更多的產品類別需要經過仔細審查以便包含進RoHS,丹麥EPA的Norlem表示。他沒有給出細節,但提及了“專業設備和其它類型的消費設備。”
“在2000年首次提出RoHS的時候,許多新產品還沒有問世呢。”Norlem指出。
自從RoHS制定以來,相關規章制度已經有了變化。在最近更多的綠色立法與RoHS重疊或抵消的情況下,指令需要被重新審查,Orgalime的秘書長Adrian Harris表示。例如今年8月份發布的能源使用產品(EuP)指令就對產品在整個生命期內對環境的影響作了規定。
“那是比挑選出六種有害物質複雜得多的一種綜合方法。”Harris認為。
據說,歐盟委員會對業界發出征集評論的號召得到響應,已從各個組織機構處收到約50多條回應。這50份回應實質上代表了上千家公司的意見。此外,據稱2008年2月有望得出初步審查結果,修改提議有望在2008年完成,但具體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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